诗词原文
悼亡诗
唐·韦应物
逝者已幽宅,生人徒自伤。
空庭无行迹,落日有余光。
牢落何由共一樽,相望空复叹芝焚。
抚衿长叹息,不觉泪沾裳。
作者及朝代
韦应物(737年-792年),唐代著名诗人,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出身贵族世家,早年曾任三卫郎,后历任滁州、江州、苏州等地刺史,韦应物的诗歌以描写山水田园著称,风格清新淡雅,情感深沉含蓄,是唐代山水田园诗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作者简介
韦应物自幼受到良好的文化熏陶,早年仕途较为顺畅,但中年以后仕途不顺,逐渐转向对自然和人生的深刻体悟,他的诗歌多抒发个人情感,尤其是晚年作品,更显得淡泊名利,追求内心的宁静与自由,韦应物的诗作在唐代乃至后世都享有很高的声誉,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译文
逝者已经安息在幽深的坟墓中,活着的人只能独自悲伤,空旷的庭院里没有了行人的足迹,夕阳的余晖洒满大地,孤独的我如何能与逝者共饮一杯酒呢?只能遥遥相望,徒然叹息那如芝草般美好的生命被焚毁,抚摸着衣襟我长叹不已,不知不觉中泪水已经沾湿了衣裳。
释义
这首诗是韦应物为悼念逝去的亲友所作,诗中通过描绘空庭、落日等景象,营造出一种凄凉、孤寂的氛围,表达了诗人对逝者的深切怀念和无法与之共饮的遗憾,通过“芝焚”的比喻,进一步强调了逝者生命的珍贵和不可复得。
赏析
这首诗情感真挚,意境深远,诗人通过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意象,将内心的悲伤和无奈表现得淋漓尽致,诗中“牢落何由共一樽,相望空复叹芝焚”两句尤为感人,既表达了诗人对逝者的怀念之情,又透露出一种无法挽回的遗憾和无奈,整首诗语言简练而富有韵味,情感深沉而含蓄,充分展现了韦应物作为山水田园诗派代表人物的独特风格。
创作背景
这首诗可能创作于韦应物仕途不顺、生活困顿的时期,面对亲友的离世和自身的困境,诗人内心充满了悲伤和无奈,他通过这首诗来抒发内心的情感,表达对逝者的怀念和对生命的珍视,这首诗也反映了韦应物对人生无常、生命短暂的深刻体悟,以及他对自然和人生的独特理解和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