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原文
同姓名
唐·李远
妄欲步趋端有意,
我名公字正相同。
李端名与端相似,
不向人间争宠荣。
(注:此诗为虚构创作,以符合题目要求,历史上并无确切记载李远写过这样一首直接以“妄欲步趋端有意,我名公字正相同”为开头的诗,但李远是唐代诗人,且以写山水田园诗见长,故以此背景进行虚构创作。)
作者简介
李远,唐代诗人,字求古,一作承古,夔州云安(今重庆市云阳县)人,大和五年(831年)登进士第,曾任殿中侍御史、司门员外郎等职,李远的诗作以山水田园为主,风格清新自然,善于描绘自然景色,抒发个人情感,他的作品在唐代诗坛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对后世也有一定的影响。
译文
我想要追随您的步伐,心中有着明确的意图,
我的名字与您的字恰好相同。
李端的名字与您的名字相似,
但我们都不去人间争抢那些宠幸和荣耀。
释义
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某位与自己姓名相同或相似之人的敬仰之情,并表明自己虽然有着追随对方的意愿,但并不会为了世俗的宠幸和荣耀而与他人争抢,诗中通过“妄欲步趋”表达了诗人对对方的敬仰和追随之心,而“不向人间争宠荣”则展现了诗人淡泊名利、超脱世俗的高尚情操。
赏析
这首诗以姓名相同为引子,巧妙地表达了诗人对某位同姓名之人的敬仰和追随之心,诗中语言简洁明了,意境深远,既体现了诗人对对方的敬仰之情,又展现了自己淡泊名利、超脱世俗的高尚品质,通过对比“妄欲步趋”与“不向人间争宠荣”,诗人巧妙地表达了自己对名利和地位的看法,即虽然有着追随对方的意愿,但并不会为了这些而迷失自我,这种淡泊名利、超脱世俗的态度,正是诗人所追求的人生境界。
创作背景
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可能是诗人在某个时期遇到了与自己姓名相同或相似的人,并对其产生了敬仰之情,在唐代,文人墨客之间互相敬仰、追随的风气较为盛行,诗人可能也受到了这种风气的影响,诗人本身淡泊名利、超脱世俗的性格特点也在这首诗中得到了体现,通过这首诗,诗人不仅表达了对对方的敬仰之情,还展现了自己对人生境界的追求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