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原文
山行
宋·叶绍翁
青山不识我姓字,我亦不识青山名。
飞来白鸟似相识,对我对山三两声。
遇兴闲行便终日,隔溪绩火已参差。
黄昏忽忆山中伴,又送寒鸦出远林。
作者简介
叶绍翁,字嗣宗,号靖逸,龙泉(今浙江丽水市龙泉市)人,南宋中期文学家、诗人,祖籍建阳(今属福建),原姓李,后嗣于龙泉叶氏,祖父李颖士于宋政和五年(1115)中进士,曾任处州刑曹,后知余姚,建炎三年(1129),颖士抗金有功,升为大理寺丞、刑部郎中,后因赵鼎党事,被贬官,绍翁因祖父关系受累,家业中衰,少时即给龙泉叶姓为子,光宗至宁宗期间,曾在朝廷做小官,与真德秀过从甚密,他长期隐居钱塘西湖之滨,与葛天民互相唱和,有诗集《靖逸小稿》、《四朝闻见录》传世。
译文
青山不知道我的名字,我也不知道青山的名字,飞来的白鸟似乎与我相识,对着我和对面的山鸣叫了几声,遇到兴致便随意地行走终日,隔着溪流看到远处人家灯火已经星星点点,黄昏时分忽然想起山中的朋友,又目送着寒鸦飞出远处的树林。
释义
这首诗描绘了诗人在山间行走时的所见所感,表达了对自然美景的喜爱和对友人的思念,前两句通过“青山不识我姓字,我亦不识青山名”的对比,展现了诗人与自然的亲近而又疏离的关系;中间两句通过白鸟的鸣叫,增添了画面的生动感;后两句则通过“遇兴闲行”和“黄昏忽忆”的描写,展现了诗人的闲适生活和对友人的深情厚谊。
赏析
这首诗以自然为背景,通过细腻的笔触描绘了诗人在山间行走时的所见所感,诗人以青山和白鸟为伴,展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诗人通过“遇兴闲行”的描写,表达了自己随遇而安、闲适自在的生活态度,而“黄昏忽忆山中伴”一句,则透露出诗人对友人的深深思念,使整首诗在情感上得到了升华。
创作背景
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可能与诗人的隐居生活有关,叶绍翁长期隐居在钱塘西湖之滨,与山水为伴,过着闲适自在的生活,在这首诗中,诗人通过描绘自己在山间行走时的所见所感,表达了对自然美景的喜爱和对友人的思念,诗人也通过这首诗展现了自己随遇而安、闲适自在的生活态度,以及对人生的深刻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