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祇许三年住,去志难将十日留。的释义

生辉79个月前

诗词原文

别东林寺僧

唐·韦应物

一朝辞此地,四海遂为家。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

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

简书祇许三年住,去志难将十日留。

作者及朝代

作者:韦应物

朝代:唐代

作者简介

韦应物(737年-792年),字义博,京兆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唐代著名诗人、文学家,出身贵族世家,早年曾任太子侍读、洛阳丞等职,后辞官闲居,晚年出任滁州、江州刺史等职,韦应物的诗作以描写山水田园生活著称,风格清新自然,情感真挚深沉,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译文

一旦离开这个地方,四海之内便都是我的家。

像浮云一样离别之后,时光如流水般匆匆流逝了十年。

我们的欢笑依然如旧,但鬓发却已经斑白稀疏。

官府的公文只允许我在这里住三年,我离去的决心难以因十日的留恋而改变。

释义

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离别东林寺僧友的不舍与无奈,首联点明离别,次联以“浮云”、“流水”比喻时间的流逝,表达了对过去时光的怀念,三联写虽然时光流转,但友情依旧,只是岁月不饶人,鬓发已斑,尾联则直接点出离别的原因,即官府的公文限制了他的居住时间,使他不得不离去,即使心中有万般不舍,也难以改变离去的决定。

赏析

这首诗情感真挚,语言质朴,通过对比和比喻的手法,生动地描绘了诗人与僧友之间的深厚友情和对离别的不舍,浮云与流水的意象,既表达了时间的无情流逝,也暗示了人生的无常与漂泊,尾联的“简书祇许三年住,去志难将十日留”更是直接点明了离别的无奈,使全诗的情感达到了高潮,整首诗在表达离别之情的同时,也透露出诗人对人生、对友情的深刻思考。

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韦应物在离开东林寺时所作,东林寺是韦应物曾经隐居修行的地方,他与这里的僧友建立了深厚的友情,由于官府的公文限制了他的居住时间,他不得不离开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在离别之际,他写下了这首诗,以表达对僧友的不舍和对离别的无奈,这首诗不仅是对友情的颂歌,也是对人生无常的深刻感悟。

文章下方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