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原文
失物叹
朝代:清代
作者:袁枚
物各有主原非偷,售而得之乌容已。
世间巧取与豪夺,岂独偷儿心可耻。
作者简介
袁枚,字子才,号简斋,晚年自号仓山居士、随园主人、随园老人,清代诗人、散文家,乾隆四年进士,历任溧水、江宁等县知县,有政绩,四十岁即告归,在江宁小仓山下筑筑随园,吟咏其中,广收诗弟子,女弟子尤众,袁枚是乾嘉时期代表诗人之一,与赵翼、蒋士铨合称“性灵派三大家”,又与赵翼、张问陶并称“乾嘉性灵派三大家”。
译文
万物各有其主人,原本就不是偷来的,但一旦售出得到它,又怎能轻易放弃呢?世间存在着种种巧取豪夺的行为,难道只有偷窃者的行为才值得羞耻吗?
释义
这首诗通过对比“偷窃”与“巧取豪夺”两种行为,指出社会上存在的更为隐蔽和不道德的现象,首句“物各有主原非偷”明确表达了物品各有其主人的观点,暗示偷窃行为的不正当性,但接下来“售而得之乌容已”则揭示了即便通过购买(可能是不正当手段获得的物品再出售)得到的物品,也难以轻易放弃,暗示了购买者可能也参与了不正当的交易,后两句则进一步批判了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巧取豪夺现象,指出这些行为同样可耻,甚至更为隐蔽和普遍。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深刻揭示了社会上的不道德现象,作者通过对比“偷窃”与“巧取豪夺”,巧妙地指出了后者更为隐蔽和普遍的问题,诗中也透露出作者对道德沦丧、社会风气败坏的忧虑和批判,在表现手法上,作者运用了对比和反问等修辞手法,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创作背景
这首诗可能创作于袁枚晚年时期,当时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沦丧,巧取豪夺现象屡见不鲜,袁枚作为一位有社会责任感的文人,对这种现象深感忧虑和不满,他通过这首诗,表达了对社会风气的批判和对道德沦丧的忧虑,同时也寄托了他对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这首诗不仅反映了袁枚个人的思想情感,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历史价值。